| 今年山东省师范生就业“自由”了 | | 出处:齐鲁晚报 | 日期2004-06-03 | | | | 齐鲁晚报济南6月2日讯 今天,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04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取消应届毕业生至少50%回到生源地就业的规定,允许师范生出系统、出生源地面向全省、全国各地就业。
在此之前,师范生如果出省、出系统就业,要向教育管理部门返回一定的出口培养费;跨生源地就业,师范生要在生源地教育部门开“放人函”,并由省教育厅签发改派。据了解,这些就业限制主要是为保证本省、本地区教育系统的师资需求。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我省将取消对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的限制,允许他们出系统、出生源地面向全省、全国各地就业。但招生性质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师范类毕业生,除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继续升学者外,仍按协议就业。
此外,我省将加快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将毕业生就业状况列为高校招生计划增减的重要依据之一。从2005年起,对初次就业率达不到50%的音、体、美、电大师范类等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控,要进一步加大社会急需专业的招生数量,以适应社会需求。对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在校生,学校要增开第二专业或免费举办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班,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同时,省教育厅要求,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取消一切不合法的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毕业生就业收费的政策规定,严禁巧立名目或变相向师范类毕业生收取“出地区费”、“改行费”、“手续费”和“档案保管费”等。(记者 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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