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2月2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自考办获悉,2003年上半年、下半年和2004年上半年毕业的自考考生,可于2004年12月17日-18日到济南市自考办申请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凡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段平均成绩65分以上、毕业考核成绩良好以上,没有违纪作弊记录,学位外语考试通过,并于2003年上半年、下半年和2004年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可携带本科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表”、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于12月17日-18日到济南市自考办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2004年上半年毕业的自考考生,凡按新考试计划考完全部课程(含毕业考核、实习、实验课、技能考核)的,持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证书”于12月4日-6日到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有关材料并填涂“毕业生档案申报卡”,过时随下次办理。毕业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时间为12月9日-15日,考生按毕业生档案袋上的编号,在规定的时间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过时不补办,可随下批办理,毕业时间按下批毕业。没有身份证(军人除外)暂缓办理毕业证。(记者 蒋波 通讯员 李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