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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含糖精、味精较多的食物
◎ 警惕食品:味精、糖精
糖精用量应加以限制,否则会损害脑、肝等细胞组织,甚至会诱发膀胱癌。世界卫生组织曾提出成-年-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得超过4克,孕妇及周岁以内的婴儿禁食。
动物试验提示,周岁以内的婴儿食用味精有引起脑细胞坏死的可能。妊娠后期的孕妇多吃味精,会引起胎儿缺锌,影响孩子出生后的体格和精神发育,不利于智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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