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每年高考录取期间,媒体都会披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考招生录取设局行骗。在教育部2008年高校招生工作中,教育部负责人表示:“今年高招将重点治理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等突出问题。”高考即将拉开帏幕,在考前我们将高招诈骗最常用的“骗招”来一个全方位的盘点和破解,帮助各位考生和家长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使高招诈骗的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
一、“内部机动指标”诱人上钩
“陷”例:
2007年6月上旬,湖南韶山市大坪乡新联村村民彭某因冒称高校招生工作人员骗取考生“录取费”被判处5年徒刑。从2006年5月以来,彭某在湖南湘潭市、广州惠州市等地自称手中掌握有高校部分内部名额,并利用假收据先后从考生家长手里骗取现金13万余元。
警戒“陷”:
招生骗子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高校招生人员,谎称手中掌握有某某高校“内部机动计划”,以帮助办理入学手续等为由收取巨额“介绍费”或“录取费”。要家长先付定金,然后就逃之夭夭。
在实际录取工作中,为调节生源,录取到优秀考生,教育部为高校本科录取设置了一定的预留计划,用于调节生源平衡。如果高校某年在某省份的生源较好,而其他地区生源不足,那么高校就可用预留计划来录取生源较好省份的优秀考生。但招生计划调整的数量、调整原因、调整计划的执行事先都有规定,仅就调整招生计划的渠道就须先经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再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网上招生计划调整确认,最后由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等等环节。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追加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都是符合有关规定,考生分数必须达到或接近原计划录取时的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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